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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补交人事档案缺失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今年将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抽查复检,档案馆已梳理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个人档案中缺失材料情况,为了保证教师个人档案信息资料的完整、准确,确保复检工作顺利进行,请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及时通知、督促本单位教师将个人缺失材料补齐,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档案馆,配合我们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补交材料的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前。

地址:档案馆212室(宁夏大学A区主楼)。

联系人:梁西峰

联系电话:2061851(内线6851)

宁夏大学人事处

宁夏大学档案馆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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