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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档案局举办全区文档人员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0 浏览量:

各学院(处、部、室)兼职档案员:

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全区文档人员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宁档办[2008]11号)精神,自治区档案局干部培训中心定于2008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举办《全区文档人员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如何做好档案工作;

2、档案及档案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

4、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实施及其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衔接;

5、文书档案管理及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7、科技档案管理;

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9、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10、声像档案管理;

11、档案编研与信息资源开发;

12、档案信息化建设;

13、继续教育公共课。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10月27日全天报到;

2、10月28日至11月5日上课(双休日不休息);

3、11月5日下午考试。

培训地点:佳艺宾馆(北京西路北塔巷宁夏福彩中心附楼),乘101路、18路、25路公交车到实验中学。

三、收费

每位学员交费56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学校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如果有意参加培训班,在个人自愿、征得学院(部、处、室、中心)部门领导同意后,请于2008年10月23日前与档案馆门建新联系。电话:2061892(内线6892)

特此通知!

宁夏大学档案馆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