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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

发布日期:2016-06-20    作者:     来源:     点击:

1、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的登记表等反映干部经历的材料。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考察、考核形成的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针对干部个人具有审计结论性的材料。如:离任审计考核材料等。

5、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学习、培训材料,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6、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等材料。

7、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8、政治审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等等。

9、更改个人基本情况的有关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等有关材料。

10、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1-2份系统的、全面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11、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国家、省、部级青年科技奖、先进事迹登记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12、纪检、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对干部个人进行调查、作出处分决定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历史记录意义的有关材料。

13、干部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调动鉴定、组织审定的表现情况材料、考察材料;公务员过渡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军衔审批表,转业鉴定,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4、考试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续聘、解聘和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15、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升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16、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1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8、反映干部身体情况的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9、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悼词、生平简介、报纸报道消息、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遗书。

2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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