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情况与座右铭
吴家麟,男,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1926年6月生,195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研究生班学习,1951年底调国家法教研室任教,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宁夏大学副教授、教授、副校长、校长。曾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逻辑学会理事、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中国高教学会理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兼法委会副主任、宁夏法学会副会长、宁夏高教学会会长、宁夏写作学会会长、宁夏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修订本)》宪法分册主编、现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84年获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989年被评为全国归侨、侨眷优秀知识分子;199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座右铭:认真做事,清白做人;无私则勇,无欲则刚;独立思考,不平则鸣;正直坦诚,开朗达观;逆境不馁,顺境不骄;生命不息,治学不止。
二、工作奋斗历程、对事业的追求与对社会的突出贡献
吴家麟1947年毕业于福州一中,当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他起初的愿望是想当一名既主持公道又能言善辩的大律师。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几个月后,一批民主人士从香港辗转北上,准备参加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其中有些名教授应邀到北大兼课。当时,宪法学老前辈、著名宪法学家张志让先生给北大法律系讲授宪法学课程,吴家麟对这门课倍感兴趣,担任了这门课的课代表。在张志让先生的热情支持下,北大法律系成立了解放后第一个宪法研究小组,其宗旨是探讨中外宪法问题。吴家麟担任该研究小组的组长。
1951年夏,吴家麟北大法律系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当研究生,主攻国家法(即宪法)专业。因工作需要,1951年底被调到本校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任教,并担任中国国家法教研组组长,主讲中国国家法课程。
1954年,国家首批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吴家麟被评为讲师,就在这一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热潮。为了配合第一部宪法的宣传和教育,他撰写了《宪法基本知识讲话》小册子,当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这是新宪法颁布前夕第一本系统宣传宪法的书,深受读者欢迎,印刷发行了九十万册。
1957年5月27日,经过组织动员,吴家麟应邀参加了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在会上发了言。会议的主题是深入揭露法学领域的各种矛盾,帮助共产党整风,在会上,他谈了三个问题:1、政治制度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优越的,比资本主义议会制度有无比的优越性,但我们在运用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有毛病,甚至有严重的毛病,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领导力量,但两者应有界限,应有所区别,既要实现党的领导,也不能以党代政,2、法律制度方面,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些部门没有做到有法必依。3、几点建议。没想到过了几天,反右斗争开始了,他因这次发言被打成右派分子,下放农村监督劳动。
1961年摘掉帽子后,吴家麟分配到宁夏工作,在宁夏大学讲授形式逻辑和说理文写作。他被迫脱离了法律界,离开了他喜欢的宪法学。但他身在逻辑界,心系法律界,总想找机会为法律教育事业做点贡献。
1979年初,吴家麟被错划右派的问题得到改正,中断了二十多年的宪法教学和研究工作才得以恢复。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科学的春天到来了,法学界的春天到来了。文革期间,法学园地是“重灾区”,被“四人帮”摧残得百花凋零、一片荒芜。粉碎“四人帮”后,高校恢复招生,法学院系也先后恢复或重建,急需法学教材,此时,他的好友王珉灿正主持司法部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邀请吴家麟加盟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委托他主编《宪法学》和《法律逻辑学》。通过编写《宪法学》教材的途径,重新回到宪法界,为抢回被荒废的时光,他争分夺秒夜以继日地工作:编写法学教材,参加宪法学研讨会,发表宪法学论文,并应邀到全国各地讲授宪法和法律。
吴家麟归队以后的突出贡献:
1、著书立说。主要著作有:《故事里的逻辑》宁夏人民出版社1979年12月出版;《破案审案与逻辑》,法律出版社1982年6月出版;《法律逻辑学》(高校法学教材,主编并撰写第一,第十章),群众出版社1982年9月出版;《宪法学》(高校法学教材,主编并撰写第一章至第三章),群众出版社1983年2月出版,《说理文概论》(与汤翠芳合作),宁夏人民出版社1986年5月出版,《与中学生趣谈逻辑》(与汤翠芳合作),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1月出版,《吴家麟自选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修订版)》宪法主编并撰写部分条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此外,还在多种报刊上发表了上百篇论文。
2、倾心育才。吴家麟归队以后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扶植,他应各部门的邀请到全国各地讲授宪法,宣传民主法制,普及法律知识,足迹遍及全国25各省,市,自治区,培养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法律人才,在普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在我国,宪法是一个敏感的专业,宪法研究往往要冒很大风险,尽管宪法的思考曾经给他本人带来无端横祸,但他对宪法学一往情深,矢志不渝。他说,“就我个人而言,尽管走这条路遭遇过不少挫折,碰到过许多钉子,但我仍不改初衷,不计得失,只要一息尚存,就要为神圣的民主与法治事业努力奋斗”。搞宪法就是搞民主与法治,而发展民主制度和现实法治目标正是使人民的国家达到长治久安的必经之路,为了人民共和国的民主法治事业鼓与呼,甘当发展民主和厉行法治的铺路石,这是我毕生的志愿,也是我终身的事业。”
三、媒体评价与个人爱好
“信念坚定,理想执著,知识渊博,耕耘不綴,表现出著名法学家的大家风范和献身精神。”“视逆境如坦途,视学生为己子,是知识分子立德、立功、立言的典范。他用他的渊博知识和高风亮节影响我们一生。”“尤其令人称道的是,他一生坎坷,但信念坚定,正确对待自己的不幸,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装在胸中,不懈追求。”庄电一《中国法学大家 宁夏学人第一—记宁夏大学原校长、全国著名法学家》《宁夏法制报》1996年8月14日。
“梅的傲气,竹的坚韧、松的挺立,这就是吴家麟先生在波澜起伏的宪法人生中从未改变过的品质。”陈美秋《吴家麟的“宪法人生”》《人民政坛》2005年第三期。
“他是中国宪法学泰斗;他在逻辑普及工作方面开风气之先,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在“宁夏50年影响力人物”的颁奖大会上,评委会对吴家麟的点评,《新消息报》2008年9月5日。
著名法学家对吴家麟的评价:
韩大元教授:“吴家麟在新中国宪法学发展中的贡献是多方面、多方位的。吴家麟宪法学以其独特的学术风格和影响力,已经成为中国宪法学学术宝库中值得继承和发扬的重要学术财富。”
孙笑侠教授:“吴家麟在宪法学中有两个特殊的贡献,就是清除了政治上极左思潮对宪法学的影响,并将当时宪法学自身难以避免的偏左、爱左、护左思想减少到最低限度。吴家麟有三种精神:独立、正直、达观;有三种品格:梅的傲气,竹的坚韧、松的挺立;有三个头衔:宪法学泰斗、语言大师和知识分子。
莫纪宏研究员: “ 吴家麟先生作为一个人格独立、学术独立的知识分子,从来就是相信真理,对真理抱有一个坚定的信仰之心,不盲从,不跟风,善于独立思考、独立作出自己的判断。吴家麟的宪法学术思想代表了中国宪法学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
童之伟教授:“学问是要通过人来体现的,吴家麟教授的一生可以说是新中国宪法学命运的缩影。这次庆祝会和研讨会取得的共识是:吴老是新中国宪法学最重要的奠基人和创始人之一,历史地位不可动摇;吴老品德崇高,学养深厚,追宪敬业,是法学者的楷模,是后学的榜样,他的宪法思想是我们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必将给我国宪法学的发展提供持久的滋养。”
以上评论摘自《“吴家麟宪法学思想暨宪法学发展研讨会”纪要》(朱福惠 徐振东整理)《法学》200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