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2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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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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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要求,为了做好2008年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08年档案归档工作从3月24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收集整理(3月24日—4月20日)。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根据《宁夏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试行)》(见附件),及时将本部门2007年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后,送交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 第二阶段:档案检查及业务指导(4月21日—5月20日)。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对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交来的档案材料进行核对、检查及分类,检查无误后返回给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由专(兼)职档案员进行文件目录输入,并认真填写案卷备考表(内容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移交日期等信息); 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30)。专(兼)职档案员将档案材料、电子版全文文件移交档案馆。 归档材料进馆后,档案馆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再次核查,准确无误后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制作检索工具、上传全文数据、打印案卷背脊、入库、上架等。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确保专(兼)职档案员集中精力做好2008年归档工作。专(兼)职档案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宁夏大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归档工作,做到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归档工作。归档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与档案馆技术室田净、韩勇同志联系(校本部A区主楼203室,联系电话:2061302)。 附件:《宁夏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试行)》
宁夏大学档案馆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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