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宁夏大学档案实体分类方案》、《宁夏大学部门立卷工作规定》及《宁夏大学专(兼)职档案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实施。 附件:1.《宁夏大学档案实体分类方案》 2.《宁夏大学部门立卷工作规定》 3.《宁夏大学专(兼)职档案员管理暂行办法》 宁 夏 大 学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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