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宁夏大学专兼职档案员管理暂行办法》,总结表彰一年来为档案工作默默奉献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各职能部门开展2012年度优秀兼职档案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纪委、党群、行政部门在档案馆备案的兼职档案员
二、评选标准
1、热爱档案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平时立卷,参照本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
3、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4、按照档案馆工作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档案及电子版移交档案馆,并使用档案网络管理软件完成档案信息录入和上传工作,归档质量符合档案验收要求。
5、积极参加学校档案工作会议及相关档案工作活动,重视档案工作的总结、检查、评比工作。
三、评选办法
1、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和名额,通过群众评议、会议研究等方式,确定本部门候选人。
2、档案馆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和候选人档案管理工作实绩确定初选名单,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评选结束后,档案馆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候选人须填写《宁夏大学优秀兼职档案员申请表》,申请表于12月25日之前交到宁夏大学档案馆办公室(A区主楼102室),联系人:翟伟,联系电话:2061559。
附件:1. 各部门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宁夏大学2012年度优秀兼职档案员申报表
宁夏大学档案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